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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9九游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师德评价的通知


[2020-12-22 10:50:12]

J9九游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师德评价的通知

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:

进一步加强J9九游会师德师风建设,建立J9九游会宣传、教育、评价、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,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。根据沪城建院委〔202042号关于印发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,学校开展2020年度教师师德评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师师德评价的对象

学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,包括教学、教辅、机关及其他部门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人员。

二、教师师德评价的内容

教师师德评价以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J9九游会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》等为依据,结合学校“新时代劳模文化育人”对师德的内在要求。

详见沪城建院委〔202042号关于印发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二章教师师德评价的内容。

三、教师师德评价的程序

师德评价每年进行一次,与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。

师德评价的程序为:

(一)个人自评。教师本人对照师德评价内容,逐项自我评定,并填写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表》(以下简称《师德评价表》)。

(二)服务对象测评。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通过线上问卷或个别访谈、座谈会等形式,组织学生对专任教师、专职辅导员进行师德测评;各二级学院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通过线上问卷或个别访谈、座谈会等形式,组织服务对象对管理、教辅人员进行师德测评。

(三)同事互评。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同事互评。

(四)教师师德评价工作小组考评。各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教师师德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师德表现、服务对象反映、投诉举报、表扬奖励等记录,集体讨论确定教师师德评价分数。

(五)评价意见汇总。各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按照个人自评(20%)、服务对象测评(20%)、同事互评(20%)、教师师德评价工作小组考评(40%)结果汇总,填写 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汇总表》。通过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,确定教师师德初步评价结果。

(六)意见反馈。对师德评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教师,由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教师本人当面反馈,采取约谈、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意见沟通。

(七)评价公示。由各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把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,按照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沪城建院委〔2020〕27号)中“复核”流程执行。

(八)学校审定。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 )汇总各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初步评价结果,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后确定最终评价结果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成立教师师德评价工作小组,具体组织本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教师师德评价工作。学院(部)教师师德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和各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班子成员、党支部书记、专业负责人、教师代表组成。

教师师德评价工作小组名单12月18日前报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备案。

2.本年度内工作部门变动的教师,由现属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进行评价,并确定评价等次。变动前的有关情况,可向原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了解。

3.各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党政要高度重视教师师德评价工作,严格按照师德评价程序各二级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师德评价结果,于2021年1月4日下班前完成所有环节(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),并将纸质版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表》(附件1)、及考核结果《J9九游会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教师师德综合评分汇总表》(附件2)报送至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,电子版发送至rsc@succ.edu.cn

联系人:张老师,电话:57464112

 

附件1: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表

附件2:J9九游会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教师师德综合评分汇总表

 

附件1: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表.docx

附件2:J9九游会二级学院(部、处、中心)教师师德综合评分汇总表.docx


 

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

20201214



附件2:沪城建院委〔2020〕42号关于印发《J9九游会教师师德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附件1:教师师德评价表.docx